• 2008-06-29

    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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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年的时间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说过去也就过去了。

    认识了很多人,他们来去匆匆,并没有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什么;发生了很多事,其中一些我已经记不起,还有一些我不愿忘记。

    我曾经在学校摆地摊贩卖打口CD,被保安的摩托追赶;参加摇滚音乐节,回来之后觉得自己就是个PUNK青年;全校大停电的时候去群光晃悠,直到打烊;忙碌2个月只为一场2小时的新春晚会;喝掉很多啤酒,然后在宿舍大闹天宫;对喜欢自己的人说不,对自己喜欢的人说我爱你;用快一年的时间忘记某人,原本以为已经过去,可是直到现在我发现我还是做不到。。。。。。

    四年前的我,没有和其他人一样怀揣满腔理想而来,四年后的我,我同样的没有带着很多忧伤和不舍而走。这只是一个过程,必须走过。

    “当时明月在,曾照彩云归”,若干年后,我可能还会记起一些事情,可是谁又能知道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?

    四年的时光就在这一地鸡毛中谢幕,迎接我的将会是一段最好的时光。

     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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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跟我们一起卖过CD。
  • 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看你的文章都觉得写这个文章的和我认识了10年的你不是同一个人

    我觉得你是快乐的

    但是文章却带着深深的忧伤
  • 哈哈~

    有意思没意思。
  • 毕业了

    我来看看你

    希望以后还会再见
  • PS:妈的我实在忍不住上来加一句。

    张学友版本的〈天黑黑〉真他妈好听。你哪儿弄的。
  • 不常来看你的博,印象里,你的勾勾鞋眩目得不得了.
    我买不起,所以就只好默默羡慕,然后离那些富贵的图片远远的.

    你挺强势的.看你打击多喜,口无遮拦,的确是一种享受.
    多喜不可恶,可我还是觉得,他的闷骚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.你做到了.
    强势的人挺好,不会轻易受到伤害.
    但是一旦受到伤害,就不那么容易被治疗好.
    所以,适当的时候,服软是一种排泄情绪的好方法.

    不过看你的这个日志,觉得你还是有你的观点和看世界的视角.
    每个人大学毕业的时候都会有一点难过.
    我离开大学的时候走得特别潇洒,我们自己班里的同学见都没见.
    可是离开前三天,我却连续醉了三天.
    抱着我的前辈和兄弟们,哭得畅快淋漓.
    说好了走的那天不哭,我就真的一滴眼泪都没掉.

    四年不算长,点滴记忆随便都能抓出一把,个个儿都是珍贵的.
    思念也不短,某个爱过的人怎么都忘不掉,恨得只想敲碎脑袋,
    把那段记忆拿出来,用脚踩个希八烂.

    可是,无论如何,那四年过去了,
    我们从奔二到奔三,主流地位被90后一个一个抢走了,
    所以,是时候收起我们的悲伤,把位置让出来了.

    我们不能红一辈子,那么努点力,红个几次就行.
    强人明公子,天下无敌........
  • 你还是煽情成功了